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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校畢業門檻

() 英文語文能力檢核標準之一者,始得畢業,但各院、系訂有較高畢業英文標準者,從其規定: 1. 托福測驗iBT47 分(含)以上; 2. 多益測驗(TOEIC450 分(含)以上,或依校訂之「托福測驗成績與其他英文能力檢定測驗成績對照表」之檢定測驗擇一。

()大一必須參與1學期 「服務學習()」,且大二以上於在學期間至少應參與1學期「服務學習()」,始得畢業。

1. 服務學習()(校園公共服務學習):係指由總務處規劃,從事實驗室管理、博物館服務志工、圖書館服務志工、校園環境維護、教室清潔管理、資訊服務支援、資訊技術支援、美工文宣設計、文書處理等協助行政或校園公共事務服務之服務學習。

2. 服務學習二(專業課程服務學習):係指於各系開設之課程中,融入服務學習教學方法,安排學生從事與課程相關之專業性或公益性服務之服務學習。

3. 服務學習二(學生社團與社區服務學習):係指從事本校學務處或學生社團規劃及辦理之社區服務、 假期服務、國際志工服務、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、教育優先區專案計畫及其他專業性或公益性服務之服務學習。

二、本系畢業門檻

1.校外實習

2.參加1次校內外研討會,並於研討會中發表論文

2. 完成學系多元服務

以上門檻須符合至少一項。

三、108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核心指標、檢核機制及目的

核心能力

1. 具保健相關之食品與營養專業知能

2.具保健營養規劃與執行能力

3.具關懷與服務人群之能力

檢核機制

專業課程成績需達及格標準。

具下列能力之一項:

(1)具膳食營養之規畫與執行能力需修習完成營養學實驗、膳食計畫實習、膳食療養實習()、團體膳食製備與供應實習。

(2)具食品營養實驗操作及分析能力需修習完成食物學原理實驗、食品分析()實驗、食品加工()實習、生物化學實驗、人體生理學實驗及食品微生物學實驗。

(1)完成校訂服務學習、農企業倫理、中華文化專題之課程及完成全人學習護照之各項學習活動。

(2)通過系門檻。

其他規定: